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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启动“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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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11-2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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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平安宁波”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活动7月13日起正式启动。本次活动以宣传《浙江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信访行为作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根据宁波市委建设“平安宁波”领导小组提出的要求,宁波市自今天起至8月中旬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月活动。 在广泛进行宣传的同时,宁波市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及时答复,努力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程度。对重要信访、疑难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或由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工作组蹲点调处,切实做到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继续实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下半年继续组织党政领导下访,听取群众意见,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 对信访行为也将作进一步规范。一是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对于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二是依法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要求做到依法信访,文明信访。对不依法信访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上访人在各级党政机关门口集聚、封堵等违法信访行为将进行重点整治,以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工作秩序、社会秩序和司法权威。市里最近还将出台《关于上访人在市政府门口集聚封堵等处置工作原则和职责》、《关于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机关工作秩序的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方案》以及《关于规范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信访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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