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
|
中共蓬溪县委 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执行力的意见 |
|
日期:2007-7-12        来源:          作者: |
|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增强执行力,努力推进蓬溪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就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执行力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执行力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大多数乡镇和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依法行政,广大干部精神面貌较好,工作热情较高,进取精神较强,勤奋务实,有力地推进了蓬溪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是,仍有部分乡镇、部门职能职责意识不强,没有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不认真主动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工作中存在越位、错位或缺位现象;一些单位政务运行差,办事程序繁锁,政务不公开;一些单位对干部的管理不严,管理不规范,干部没有岗位工作目标,工作没有压力和动力;一些干部执行力不强,工作懒散,不在状态,办事效率低;一些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低;一些干部对蓬溪的发展缺乏信心,缺乏推进蓬溪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些现象和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蓬溪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目前,蓬溪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每一位干部都有推进加快蓬溪发展的义务和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执行力对加快蓬溪发展的重要意义,每一位干部要牢固树立“身在蓬溪、心在蓬溪、干在蓬溪、发展在蓬溪”的观念和“用勤奋提高发展速度、用创新提升发展质量、用团结提供发展保障”的理念,以对蓬溪历史和对蓬溪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落实,真正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强化职能职责,增强执行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强化职能职责,加强协作,增强执行力,确保执行出效率,执行出质量。 (一)强化职能,确保履职到位 1.进一步明确职能。“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具有很强的规定性和约束力,是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工作的依据。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绝不允许职能越位、错位或缺位的现象发生。各乡镇、各部门要编制各科、股、室办事服务手册,制定办事流程,设置工作意见箱,推行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要积极主动做好积累性矛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能在基层解决的问题,必须在基层解决,决不能将问题和矛盾外推或上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必须到位,必须做到和县委、县府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创新理念必须到位,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但不因循守旧;三是职能职责必须到位,必须做到爱岗敬业,责任具体化,履职规范化;四是作风深入必须到位,必须做到力戒飘浮,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基层调研,把矛盾和问题在基层解决;五是工作落实必须到位,必须做到以讲求实效为目的,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六是服务必须到位,必须做到全方位“顾客导向”,所有的部门都是服务部门、所有的岗位都是服务岗位、所有的人员都是服务人员。 2.加强配合协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以蓬溪发展大局为重,大力强化配合意识,努力营造互相支持、密切协作、补台补位、共同发展的协作配合氛围。凡承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自觉强化执行的主动性、责任感,积极承担统筹协调职能,负责任务分解、进度协调、牵头攻坚、督促检查工作。参与重点工作协办单位,要自觉强化配合的主动性、自觉性,要积极配合承办单位解决好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履行加快蓬溪发展的职能职责。 3.创新工作方法。在履行职责中必须要有科学的精神、系统的思维、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断创新和改进执行方法,提升执行效果。要有一种开拓创新的意识,敢于突破常规,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善于用新思想寻找新出路、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机制创造高效率,努力追求工作的最佳效果。要善于解决影响工作的主要矛盾,找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切入点;要狠抓典型,注意正面带动、反面推动,用典型的力量推动全局;要注重奖惩并举,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要坚持领导带头抓执行,对急难险重任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克难攻坚,做好抓执行、抓落实的表率。 (二)强化执行,确保落实到位 1.加强执行力教育,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一是加强干部县情教育,在干部中树立加快蓬溪发展为己任的责任意识,要经常组织干部开展推进蓬溪发展大讨论,增强干部加快蓬溪发展的紧迫感;二是教育干部树立主人翁意识,全县干部都要为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服务,要积极为蓬溪发展献计纳策,增强干部加快蓬溪发展的责任感;三是要勤奋、团结、务实,全县干部都要积极投身到蓬溪的建设中去,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埋头苦干,形成合力,增强干部加快蓬溪发展的使命感;四是要增强执行意识,自觉遵守九条禁令:严禁对县委、县政府决定、决议顶着不办、执行力不强;严禁消极应付、背后议论;严禁推诿扯皮、工作失位;严禁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严禁对群众和客商态度冷漠、生硬、蛮横;严禁不公开承诺或承诺后不践诺;严禁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违反禁令者,一经查实,先处罚,再整改;中层干部一律免职,领导干部先停职,再按组织程序处理。 2.强化执行监督。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以及批办、交办的事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要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制度,加强对干部完成目标任务的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逗硬奖惩,确保政令畅通和目标工作快速推进;二是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目标办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执行过程、执行进度、执行结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进行挂牌督办,对县委、县政府议定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强化对积累性矛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排查解决的督查,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强化监督管理,逗硬执行奖惩 (一)加强制度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手段,规范干部的行为,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干部管理制度,特别是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干部去向公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职位代理制、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各项制度要明确具体的奖惩措施,要实行逗硬奖惩。县委、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干部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干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实施不力的,要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二)实行目标管理 1.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合理设置岗位,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根据干部个人能力和特长,明确干部的具体工作岗位。分解落实确定岗位目标任务,制定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制定具体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实现人人有目标,人人有压力。 2.强化目标考核。进一步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将阶段性中心工作、重要安排部署纳入目标任务范围,强化目标任务考核的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干部目标任务考核,平时考核可实行月考核、季度考核或半年考核,年终考核通过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干部进行综合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奖惩,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优先评先竞优,年轻干部优先推荐纳入后备干部培养,优先提拔使用;对目标任务完成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实行戒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在全县性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影响到上级部门对县委、县政府考核的责任人,年度考核不推荐评优,并扣发全年目标奖;连续2年岗位目标任务完成差的,根据有关规定,调整工作岗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三)建立监督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经常对本单位履行职能职责情况进行自查总结,要对本单位股(科)室履行职能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委办、县法制办每年要对单位履行职能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工作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凡因单位内部科股室之间扯皮,致使政令不畅的,追究科股室负责人的责任,轻者调离岗位,影响恶劣者,一律免职,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单位职能不清,相互推诿或扯皮,致使政令不畅的,对部门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延缓办事进程五个工作日以上等情节严重的,对推诿扯皮部门的领导作出调整安排,并扣减单位年度目标分1-2分。对政务不公开、行政不作为、不认真研究解决积累性矛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矛盾外推或上交,影响恶劣的,对单位主要领导以失职或渎职论处,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免职。进一步深化效能监察,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任务完成差的,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1-2分;对不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对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顶着不办、拖着不办的,按照效能革命有关规定和《蓬溪县行政首长问责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凡是部门领导顶着不办、拖着不办的,一律免职;凡属一般干部拖着不办的,一律调离工作岗位。 |
---------- 相 关 文 章 ---------- |
|
【关闭窗口】
|
| 蓬溪效能网 由蓬溪县效能办主办 蓬溪网管中心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