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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效能投诉中心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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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11-9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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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投诉电话的记录、答复、自办、交办、催办及反馈归档工作; 二、负责直接调查、核实群众投诉所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三、负责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对非受理范围的投诉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负责对受理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被新闻媒体曝光查处和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 五、负责综合分析投诉电话所反映的问题,定期编发简报、工作动态等,为县领导提供决策信息;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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