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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的实 施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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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7-31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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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文件 蓬效发〔2007〕2号 蓬溪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关于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和管理社会事务能力,根据我县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一年构建框架、两年初步完成、三年形成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决定今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以“富民惠民 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找差距,转变作风、促跨越”大讨论和“团结谋事、和谐创业、实干兴县”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工作重点 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主要从实行科学决策,贯彻实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行为,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五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决策调研,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1.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必须深入基层调研,明确决策所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标,博采众长,制订多种备选方案。 2.建立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行政事项,必须依法依程序进行。 3.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推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全面贯彻实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行为 1.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 2.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听证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凡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收费项目的增加和收费标准的调整必须经过听证。 (三)规范行政行为,建立高效便民的服务体系 1.加强内部管理和考核。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包括单位管理暂行办法,职工出勤,职工着装,普通话服务等在内的规范化服务相关规章制度。推行节假日办公制,方便群众办事。 2.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制定办事流程导引图,完善单位规范化服务细则、职位职责说明等相关规章细则。 3.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在受理事项时必须向咨询人或办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必须将必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情况一次性全部告知服务对象。若不属于自已或本科室范围内的事,要明确告知咨询人找有关科室或有关部门,并告知具体位置及电话号码。 4.建立职位代理制度。根据单位编制,职位职责说明等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职位代理办法,全面实施人员外出时的职位代理,方便群众办事,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5.坚持“六个一”制度。坚持“保持一张笑脸”:使用文明礼貌语言,和颜悦色,做到微笑服务;坚持“让出一个座位”:做好招呼应酬,设法为来人安排座位,人多时要用“请稍候”等礼貌用语;坚持“递上一杯热茶”:配备必要的茶水机具,主动为来人端茶递水;坚持“明确一个答复”:对所受理的的事项该办理的立即办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办理的,要解释清楚,给一个明确答复;坚持“承诺一个时限”:因某种原因确定一时不能办理的事宜,要向来人讲明原因,并明确承诺一个时限给予办理;坚持“告别一声再见”:在与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告别时要说一声再见。 6.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及时公布调整和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7.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公开行政处罚程序,明确和细化处罚尺度,加强自由裁量权的管理,防止执法的随意性,实行执法公示制。 8.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在办公场所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电话,实施投诉举报办理结果定期公开制度。 (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务信息全面公开 1.严格执行《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效能革命推行办事公开的意见》(蓬委办发〔2006〕8号)文件精神,及时制定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2.加强网站建设,充实党政网站内容,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除涉秘外)将办事指南,服务信息等所有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全部在网站上公开。 3.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专人与媒体沟通将突发事件、重大灾难、灾害、事故等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重要信息及时传达给社会公众。 (五)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改进和完善内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吸纳专家学者等社会公众参与评议考核,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县政务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该单位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落实具体的办事人员,选派熟悉工作和审批业务的优秀干部承担日常事务。同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召开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规服建设工作。落实具体的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在电台、电视台、《遂宁日报•蓬溪专刊》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加强宣传,及时报道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进展情况,宣传规服建设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和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的改善等情况,营造浓厚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氛围。同时,邀请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召开专题研讨会,营造社会气氛,使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理念深入人心。 (三)加强督查,逗硬查处 县效能办、县治软办对规服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经常化、制度化。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专项督查,加大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服工作的明查暗访力度。认真执行《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效能问题投诉及处理暂行办法》(蓬委办发〔2005〕52号),《蓬溪县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关于转发遂宁市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关于查处效能典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蓬效发〔2006〕2号),实行行政问责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县效能办、县治软办要及时查处。 二○○七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规服建设△ 试点工作 实施意见 抄送: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正、副主席,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蓬溪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4日 印 (共印5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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