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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蓬溪县开展效能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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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7-13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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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蓬溪县开展效能革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十八日 蓬溪县开展效能革命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规范机关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进蓬溪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效能革命的决定》(蓬委发〔2005〕18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目标要求 机关效能是机关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和工作成绩的综合反映。通过开展“效能革命”,在全县各级机关中建立四大机制,规范三方面行为,完善两大体系。即建立民主科学公共决策机制、便捷高效的机关运转机制、“顾客导向型”服务机制和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处罚行为和收费行为;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目核体系。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切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做到“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决策方法、决策规则和决策制度,各种利益冲突,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确保公共利益主体地位,实现蓬溪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以简化办事程序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各部门要继续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创新服务举措,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行政服务。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理顺部门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以降低办事成本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县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成本优势。严格治理“三乱”和“三滥”,严禁违规收费。无论是在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管理收费、中介服务收费,还是在行政执法处罚中,严格控制执收执罚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对法律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费。做到不该收的费坚决不收,可收可不收的费免收;可多可少的收费少收,无法律政策规定的费禁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法无明文规定的禁罚,让投资创业者支付尽可能少的发展成本。 (四)以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执行力。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当务之急和长期举措,努力以机关干部个体能力的提高,支撑机关整体能力的加强。教育、引导公务人员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全面增强机关干部掌握和运用政策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和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切实解决少数机关干部对基层情况不明、对实际问题不清、对政策理解不透,不会办事、不能办成事的现象。 (五)以执政为民为目标,树立机关新形象。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从政行为之中,不仅要提供高效的服务,而且要提供廉洁的服务,严守市委、市政府“十条禁令”,坚决制止“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的发生。要重心下移到基层,服务前移到一线,把为基层群众办实事作为第一要事,做到主动热情、服务周到、言行规范、文明礼貌,以执政为民的实效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发展贯穿始终的原则。紧紧扭住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三个转变”,引导广大机关干部把开展“效能革命”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的实效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取得的实绩,来检验开展“效能革命”的成效。 (二)坚持边建设、边纠查,把整改贯穿始终的原则。组织机关干部按照“效能革命”的要求,找准本部门和自身与 “效能革命”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地方,并及时纠正和整改。同时,把开展“效能革命”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把思想教育与严肃处置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保证取得实效。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考评,把激励机、制贯穿始终的原则。“效能革命”的根本,是激励广大机关干部负重加压、勤奋为民、廉洁高效、争创一流。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考评制度,以有效机制激励机关干部的责任心、事业心、上进心为目标,大胆探索干部绩效考评办法,结合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等办法,使先进者得其奖,后进者承其罚,形成争创高效和服务型机关、争做优秀干部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准备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县委、县政府成立“效能革命”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及职责。 2、设立县效能办和效能投诉中心,明确机构职能职责和编制。 3、落实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 4、选调和抽派效能办和投诉中心工作人员。 5、7月20日前对外公布《蓬溪县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效能问题投诉及处理暂行办法》,7月25日前县效能办和效能投诉中心正式运行。 (二)动员部署 1、县委、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市效能革命动员大会精神,对全县开展“效能革命”作整体安排部署。 2、各级各部门层层动员,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对开展“效能革命”作出具体安排,制定实施方案。 3、蓬溪电视台、蓬溪电台、《遂宁日报》蓬溪周刊等新闻媒体要报道动态、开设专栏、发表社(评)论,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真正在全县上下形成开展“效能革命”的良好氛围。 (三)查找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集中时间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改进作风、依法办事、提高效率、优化环境”的整顿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征询和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能力、服务质量上找差距,深刻剖析原因,重点搞好“十对照十检查”: 1、对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检查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工作方式是否适应; 2、对照蓬溪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检查履职创新的素质和能力是否具备; 3、对照蓬溪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要求,检查是否坚持原则,是否敢于碰硬,是否存在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横,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4、对照政府增强执行力的要求,检查是否有令不行、工作是否落实、效率是否高效、公开承诺是否兑现; 5、对照本部门职能和本岗位职责要求,检查开展服务、履行职能、实施管理是否到位; 6、对照依法行政要求,检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公正; 7、对照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的要求,检查各项制度规定是否健全、落实; 8、对照廉政规定要求,检查用权是否正确、透明; 9、对照职业道德要求,检查责任心、紧迫感是否强烈、工作是否勤奋、服务是否文明; 10、对照“三个文明”要求,检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 (四)整改落实阶段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干部管理 逗硬执行《蓬溪县对执行力不强的领导干部的处理办法(试行)》(蓬委办发〔2004〕77号)、《蓬溪县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办法》(蓬委办发〔2004〕53号)、《中共蓬溪县委关于科级领导干部实行末位调整的意见》(蓬委〔2005〕21号)和《中共蓬溪县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的意见》(蓬委〔2005〕33号),制定《蓬溪县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对违反禁令、执行力不强和违反工作纪律的机关工作人员,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去向公示和干部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公示制度;各级机关干部上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串岗聊天,不得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不得参加娱乐活动;没有特殊情况中午一律不准喝酒;坚决禁止国家公务人员借红白喜事进行敛财的行为。 2、建立民主科学的公共决策机制 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起草制定《蓬溪县重大决策事项听证和公示办法》。9月15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府办、县府法制办。 3、建立便捷高效的机关运转机制 按照职权法定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来承担”的原则,清理部门职能职责,合理设置机构,理顺部门分工,整合部门职能。结合本次机构改革,重新制定各部门的“三定方案”。制定《职位职责说明指导意见》,各部门制定具体的《职位职责说明》,将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制定具体的职位代理办法,全面实施人员外出职位代理制度,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制定和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9月3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办、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镇乡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4、建立“顾客导向型”的服务机制 ——优化办事流程,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制定《办事流程导引图》和《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科学划分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制定机关服务文明用语,作为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服务的执行标准。 8月1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责任单位:各镇乡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规范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办理程序,确保群众和投资者进入一道门即可办完所有手续。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将审批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审批,公开办理承诺,实行限时办结制,严禁“两头受理、体外循环”。 8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强化政务公开,凡涉及项目审批、办证审照、批钱批物及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各部门要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不断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8月15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民政局、县物价局。责任部门:各镇乡政府、县级各部门。 ——学校、医院、供水、供气、环卫、公交、电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8月15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府办、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相关单位。 5、规范行政行为县府办、县总工会。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蓬溪县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进一步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推进蓬溪发展和招商引资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9月1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府法制办、县府办、县经委、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 ——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合理划分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投资资金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进“代建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10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各镇乡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公示。规范审批流程,实行部门内审批和监督分离制度,完善审批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10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府各部门。 ——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制定《蓬溪县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划》,切实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问题。规范处罚程序,明确和细化处罚尺度,实行执法公示,坚持持证上岗、程序合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8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府各部门。 ——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建立并实行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听证制度。 9月15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物价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 9月3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府各部门。 6、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对政府采购、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的监察和专项审计,完善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实行过错行为和失职追究制度。 9月15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规范政府投资公司运作。 12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国资委、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府相关部门。 ——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企业家等各界代表中聘请20名机关效能监督员,巡视、监督各级各部门开展“效能革命”的情况。 9月3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县效能办。 ——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曝光,对重大效能案件跟踪报道。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广电局、遂宁日报蓬溪周刊。 7、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目标考核体系。 ——制定《蓬溪县评选效能建设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县效能办、县直机关工委。 ——将效能建设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和县级部门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县目标办。 (五)长效管理 1、进一步总结开展“效能革命”的经验,积极探索开展“效能革命”的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做到要求不降、气氛不冷、工作不停、力度不减,把开展“效能革命”工作引向深入。 2、开展“请你监督”活动。县效能办和各单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让群众对机关效能建设找问题,提意见,并将群众的建议逐一进行梳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加强机关效能革命建设的相关制度,确保制度全面落实,做到用制度管理人、规范人、引导人,形成“强化干部管理、规范机关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县“效能革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效能办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开展“效能革命”的相关工作。 县效能办:按照县“效能革命”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全县开展“效能革命”的文会事及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县开展“效能革命”的全局性、综合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议;负责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进行效能监察和明查暗访;负责对“效能革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解决落实;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效能革命”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具体做好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责任部门的考核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落到实处;根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奖惩建议;完成县“效能革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协助县效能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效能监察和明查暗访;按照有关规定对被有效投诉的对象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县委办:负责组织县直党群部门建立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县直党群部门开展“效能革命”工作的检查指导。 县委组织部:负责协助县效能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效能监察和明查暗访;按照有关规定对被有效投诉的科局级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开展“效能革命”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并对新闻媒体下达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和跟踪报道的目标任务。 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加强对县直机关党员的教育、引导;协助县效能办做好对县直机关开展“效能革命”工作的考核、评比等工作。 县府办:负责组织县政府部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县政府各部门开展“效能革命”的指导、检查;负责做好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县物价局:负责在业务范围内指导有关部门规范收费行为;协助县效能办对涉及收费方面的群众投诉开展调查工作,按规定对有效投诉对象给予处罚。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完善财政收支体系的相关工作;协助县效能办对涉及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投诉开展调查,并按规定对违规所得财物处以没收和罚款。 县人事局:负责部门职能职责清理,督促、检查、指导县级部门制定具体的《职能职责说明》和《优化办事流程》;协助县效能办对不按职责办事、相互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县府法制办:负责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相关工作。 县信访办:办好县长热线;指导各乡镇开通并办好乡镇长热线,在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部门推行局长接待日制度。 县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服务细则》;督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有关规范化服务的规定。 五、工作措施 各级各部门都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开展“效能革命”有序推进。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既挂帅、又出征,坚持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重点抓好本级,指导好下级,带动全面。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在分管工作中全面落实“效能革命”的各项要求。各级“效能革命”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精心、深入、务实、有效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做到学习更认真,调研更深入,方法更有效,指导更及时。要注重把握“效能革命”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善于借势,善于结合,善于统筹,达到共同推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注重典型推动。坚持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做好培育正面典型和发现正面典型工作。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总结基层的实践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不同类型、不同层面先进典型的经验,将点上的创造转化为面上的成果。同时,要抓住有代表性的反面典型,举一反三,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教育引导。在《遂宁日报》蓬溪周刊开辟“效能革命”专栏,在蓬溪电视台、蓬溪电台开设“效能革命大家谈”专题节目,在党政网上设专题,县效能办编发工作专报、简报,对正面典型及时推广,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 (三)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县效能办和投诉中心的牵头作用,健全机制,规范运作,协调运转,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督办的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等多种途径,运用查询函、督查通知书和督查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查,推动影响机关效能突出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内部监督管理作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强化部门内部和垂直管理系统的自我约束。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支持新闻媒体根据自身特点和新闻工作纪律,做好舆论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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