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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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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6-22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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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委发〔2008〕11号 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大转变,大力提升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以优良的政务环境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 展、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精神,结合遂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1、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对我市实施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进行再次清理。规范实施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设定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不得设定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并将实施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向社会公布。 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每年集中清理一次,2008年6月底前完成。 2、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必须无条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坚决杜绝“应进不进”、“名进实不进”现象。具有行政审批(许可)职能的部门,在不增加内设机构、中层职级和人员编制的原则下,将分散在几个科室的行政审批(许可)职能进行整合,成立行政许可科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职能由一个科室承担的,内设机构不作调整,可在原科室增挂行政许可科牌子),并充分授权办事窗口现场直接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杜绝“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结率达到90%以上,到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有条件的部门要争取达到“双百”目标(即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100%,现场按时办结率100%)。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2008年6月底前完成。 3、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凡列入国家、省、市年度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民生工程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对于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者可委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无偿全程代理代办。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配合。 4、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市和区、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效能典型案件。全面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结合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展网上咨询、预审、审批。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队伍建设,具有行政审批(许可)的部门要根据业务受理量大小,确定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上班人员数量,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干部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检查、指导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窗口单位的目标考核,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平常考勤与年终考核评优相结合,加强对其规范管理。 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市网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健全落实“五项制度”,全面实施效能问责 5、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限;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并明确告知申办者和进行详细指导。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为当事人提供详细的引导服务。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6、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各级机关在公文处理、领导批示办理、承办行政审批事项等方面,要严格按照《遂宁市市级党政机关限时办结工作制度》(遂委办〔2007〕97号)的规定执行。凡涉及项目审批、办证审照、批钱批物及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有关部门要逐岗位、逐环节确定服务标准和办事时限,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对群众咨询或投诉事项,一般要当场答复或当天答复,需作调查处理的,最迟不能超过7天,调查处理结果要及时回复投诉人。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或承诺时限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项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问廉问责书制度的暂行办法》、《遂宁市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效能问题投诉及处理暂行办法》、《遂宁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建立效能典型问题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此项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效能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8、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制。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式,加强对区、县和市级部门的目标管理。将效能建设情况纳入对区、县和市级部门目标考核和县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效能建设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当年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奖励等次,并取消其责任单位评选先进资格。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公务员履行《职位职责说明书》情况、公务员业绩、行政投诉及处理情况、追究行政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晋职晋级、奖励惩处、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给予嘉奖或立功的,按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确定的奖金标准予以奖励。机关工作人员凡被群众有效投诉1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被群众有效投诉2次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继续开展部门服务企业满意度网上测评工作和年度“千人评风”活动,对评为效能建设不满意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列为重点整改对象;连续两年评为不满意的单位,对其单位主要领导按干部管理程序予以调整。 此项工作由市目标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效能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9、建立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制度。对巡视中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涉及干部方面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巡视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及涉及体制、机制以及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向市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此项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2008年6月底前完成巡视组的组建工作。 三、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创新行政服务机制 10、规范行政决策和权力运行。坚持开展“驻村周、调研月、现场办公日”活动,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和水平;修订政府工作规则,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和专家咨询、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社会公示与社会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防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快对依附于职能部门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脱钩步伐。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法制办配合,2008年8月底前完成。 1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理顺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要实行执法检查预告制和检查登记制,规范涉企检查、收费行为,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制”,拒不改正的再按规定实施处罚。 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2、严格精简文件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能以文件形式安排部署的工作,一律不开会;能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一律不集中开大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超规格、超规模的会议不予发通知,财政不安排会议经费。严格控制庆典活动,除重大项目外,一般性项目不搞奠基开工仪式和竣工仪式。切实转变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开解决问题的会议,发有实际内容的文件,切实把各级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和程序,充分运用政务信息化系统,非涉密公文不发纸质文件,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此项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3、切实规范表彰奖励。全市表彰奖励原则上参照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类别和范围执行,各部门不得以部门、系统的名义开展全市性单项业务工作的评比活动。建立各类表彰奖励年度预审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表彰奖励的单位和部门,由市目标办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项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配合。 14、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手段,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水、电、气、医院、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加大办事公开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此项工作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切实增强执行力 15、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健全各级效能投诉网络,在市纪委监察局成立行政效能监察室。完善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监察重点放在与对外开放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民营经济等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执纪部门,以及不按规定审批、违反服务承诺、滥用行政权力、行政不作为等行为。对违反有关制度,破坏投资软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市效能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6、强化重大决策督查。认真研究督查工作规律,建立健全督查工作领导体制,创新督查工作运行机制,完善集决策督查、专项查办、督查调研和结果运用于一体的督查工作体系。高度重视事关改革发展全局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民生政策的落实,跟踪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执行情况,切实解决“谁去落实、怎么落实、何时落实、落实成效”问题,进一步形成狠抓落实的良好风气。 此项工作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 17、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落实责任,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具体抓,确保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不走过场。市效能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坚决防止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宣传力度,在全市上下形成讲求效能、创优环境、促进发展的浓厚氛围。 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08年5月30日 主题词:行政管理 机关效能建设△ 意见 签发:崔保华 胡昌升 承制:市效能办 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 (共印6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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