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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蓬府办发〔2007〕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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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12-14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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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蓬府办发〔2007〕76号 ━━━━━━━━━━━━━━━━━━━━━ 关于印发《蓬溪县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等 五个文件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蓬溪县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蓬溪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办法》、《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政务公开示范点评选标准》和《蓬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等5个文件,经县八届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蓬溪县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和规范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和《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遂委办发〔2005〕26号)、以及《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蓬委办发〔2005〕69号),结合实际,提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下一步安排意见。 一、本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诚信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塑造“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政府新形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有序推进的原则。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规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行和规范。既要有长远目标,又要有近期规划。随着形势的变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也要变化。要从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按照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要求,循序渐进,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做到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府运行的全过程。 2.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同时,要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需要保密的政务事项,要按照《保密法》要求,合理确定密级和保密时限。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政务公开是规范权力运作、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举措,涉及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财政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等结合起来,与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结合起来,与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结合起来,与加强执行力建设,深化“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同步发展,整体推进。 (三)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政(事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各镇乡、部门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知情和办事,实现政府和群众的沟通和理解,让群众满意。 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布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及时办理群众依申请要求;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设施,完善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开通政府与公众的网络论坛;整合网络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到2010年,建立起县乡镇(街道)网络平台,基本实现政府信息网上规范公开,方便公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信息。 权力运行公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大力推行公示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使行政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动态公开,实现阳光透明、高效便民;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依靠信息化电子网络平台,把行政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推进上网工程,形成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知情和办事,保持接件受理办结率达到99%以上。 办事公开:以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为中心,把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工作的领域;抓好办事公开的载体建设,借助电子化、信息化的手段,建好互联网信息平台、热线沟通交流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使办事公开成为一项基本制度,规范运行,持久开展,到2010年,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密切关系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应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或设立分中心,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办事的信息,进一个门,就能办完所有相关的事情。 二、2007年度工作要点 目标任务:县府各部门、镇乡、上级直属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到公开栏和标识标牌规范、美观、清楚;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化,其中:以公开栏和标识标牌形式进行规范公开,部门和乡镇、街道规范公开面达100%,村(居)务规范公开面达80%以上;建立健全“县长热线”、电子信箱,各部门(单位)要逐步在《蓬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部门子站,逐步启动网上办理工作。要求公开内容全面,一般内容每月更新,重要内容随时更新。县政务服务中心及窗口部门全面规范达标,启动网上办理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县级有关部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率达到100%;未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但有独立办事大厅的重要职能部门和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为政务服务中心的分中心;要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确保市民和投资者进入一道门槛即可办完所有手续;按时办结率达到99%以上,人民群众办事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当前,没有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乡镇和部门要抓紧理顺,没有建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健全,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条例》实施准备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各级各部门一是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务必于10月底前指定股室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把《条例》列入干部理论教育学习计划,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三是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乡镇尽快完成基于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网站的建设任务,按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的要求,加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于2007年11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整个编制工作务必于2008年2月底之前完成。 (三)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重点抓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集中查阅和服务热线的载体建设。要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推进,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政民互动开展工作,做到形式美观大方、内容详实权威、图文声像并茂,日常监管到位,公众满意度高,每日更新1个以上栏目和10条以上动态信息,每周更新5个以上栏目,以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工作为契机,启动网上在线办理工作,实现零的突破;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一口受理、一次告知、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运作要求,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规范建立政府资源要素配置统一交易平台、信息集中发布平台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积极探索将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同时,拓展政务服务领域、延伸政务服务链条,县政务服务中心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拉开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工作,形成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站为扩散面的政务服务体系;把电子阅览室建设纳入档案馆建设规划中,推出主动公开的“一站式”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热线要完善5395909县长热线服务功能,县长、局长(主任)电子信箱,114电话查询和热线服务和开辟网络论坛。同时,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务公开形式。 (四)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公共事业单位要深化办事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学校、医院、通信、银行、供水、供电、供气单位等要及时公开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等内容。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准备,特别是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单位要将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或设立分中心摆上议事日程。 (五)加强政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关于加强政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遂府办函〔2007〕160号)要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要认真制定出《关于加强政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方案》,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加大对被确定为政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的部门、单位指导力度。确保顺利通过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验收命名。 三、工作要求 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触及改革深层次的重要工作,党委、政府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党委要经常研究,统筹部署,政府要全面负责,把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地推进。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加强指导。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机构,落实人员,安排经费,增添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和承办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每年要召开两次以上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研究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切实负责起全县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加强上下联系、沟通,抓好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部署和监督检查。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能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垂直领导或双重领导的各部门,要在本系统的指导下,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行政首长问责制的要求,按照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和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考评,考核情况作为行政问责和目标管理的重要评价指标,对评定优秀等级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评定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问责,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推广政务公开工作好的经验典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准突破口,用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问题。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积极发挥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利用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政府活动,保证监督效果。 县政府将表彰一批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召开一次全县性的现场经验交流会。年底,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会同有关单位对各镇乡、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和《条例》贯彻实施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内容、形式、制度等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办事公开等情况。检查范围包括从县级各部门到乡镇的行政机关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政务公开自查情况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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